杭州电子科技大学(校本部)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(独立学院)为两个不同的招生主体,转专业政策存在差异,以下分别说明。
一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(校本部)转专业政策
(一)申请机会
在符合国家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所有学生均享有在全校范围内3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(不含艺术类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)。大类录取的学生还有1次专业分流自主选择类内专业的机会。
注:前3个学期每个学期末,每个专业(类)均接收一定比例的转专业学生。
(二)转专业时间节点
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,3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具体安排如下:
● 第一次:大一第二学期,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;
● 第二次:大二第一学期,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;
● 第三次:大二第二学期,可在同一学科门类内申请转专业。
注:每位学生转专业只有一次成功的机会。
(三)选考科目要求
申请跨学科门类转专业(类)的学生,其高考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(类)当年招生时的选考科目(或科类)要求。
注:若学生未选考物理或为非理工类学生,仅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时可申请参加校内统一组织的物理测试,测试合格后即可同等条件申请。
(四)适用对象
● 通过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,转专业政策同普通类考生。
● 艺术类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适用上述转专业政策。
(五)其他发展路径
除转专业外,学校还提供修读微专业、辅修学士学位、复合型双学士学位项目等机会,以满足学生的多元发展需求
。
二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(独立学院)转专业政策
(一)申请时间与范围
一、二、三年级的学生(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可提出转专业申请。各年级申请范围如下:
● 一年级学生:可申请在全院已有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;
● 二年级学生:可申请在同一学科门类中已有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。如一定要跨大类转专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可申请降级转专业;
● 三年级学生:可申请在本系内同一个二级学科门类中已有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。
(二)录取原则
因教学资源限制,学院对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按申请转入的专业分类统计,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,从高往低依次选拔录取。
申请转入产品设计专业的学生,需先进行专业加试考核,考核合格后按综合测评成绩(专业加试考核成绩×0.05×50%+平均学分绩点×50%)排名录取。
(三)转专业承诺政策(针对浙江省进档考生)
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实行转专业承诺制。具体条件为:入校一个学期内,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。
注:位次号在前85000名(含)的考生,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,确保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。
(四)不适用转专业政策的对象
● 专升本学生:通过专升本入学的新生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
● 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学生按相应规定执行。
